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新疆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教师教科研能力不断提升。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新疆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精神,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课题申报原则上参照《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课题包括但不局限于该指南,鼓励结合研究专长自主申报特色课题。课题名称要规范准确,内容的确立要立足新疆基础教育教学实际,围绕教师专业发展、人才培养、学科、课程、教材、教研等具体问题进行研究。
2.研究中心设置委托项目、一般项目、研究生项目三类,项目遵循统一申报、择优立项的原则。委托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研究生项目资助经费为0.4万元/项。
3.项目完成时限: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研究生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年。
4.委托项目申请人需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需为本校在读且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
二、结项要求
1.基本条件:所有项目结题时均需提交高质量的结项报告。
2.委托项目结项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在CSSCI期刊上发表3篇相关学术论文。
3.一般项目结项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获得厅局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厅局级(含)以上
机构采纳的高水平研究咨询报告(要报)至少1篇。
(2)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
4.研究生项目结项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
(2)获得1项省部级(含)以上相关获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书》所列内容,需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对已获准立项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申请者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请者作为参与者不得超过2个项目;同一研究内容项目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不得再申报本研究中心项目;已立项本研究中心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由本项目资助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标注“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项目号×××)”。
四、材料报送要求
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请填写申请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汇总表(附件4);研究生项目请填写申报书(附件5)、汇总表(附件6)。以上材料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并于2025年7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464344177@qq.com),逾期将不再接收。
如项目获得资助,申请人需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签字盖章)寄送到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昌吉学院(邮编:831100)。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昌吉学院张前进
联系电话:18119141028
附件:1.《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选题指南》
2.2025年度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教师项目申报书
3.2025年度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教师项目论证活页
4.2025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教师项目汇总表
5.2025年度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研究生项目申报书
6.2025年度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研究生项目申报汇总表
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