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和完善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实现科研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保证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学院对部分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昌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昌吉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办法》、《昌吉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昌吉学院间接经费使用办法》、《昌吉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昌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昌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昌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昌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2.《昌吉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办法》
3.《昌吉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
4.《昌吉学院间接经费使用办法》
5.《昌吉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6.《昌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7.《昌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8.《昌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昌吉学院
2017年12月29日
关于印发昌吉学院科研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