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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获批为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

发布日期:2024-01-04 浏览量:

经过自查、专家组实地评估、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网上公示等环节,自治区教育厅于12月29日公布了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及示范校评估验收结果,昌吉学院获批为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

昌吉学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之以恒发挥语言文字示范校和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昌吉学院)引领示范作用,坚定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高全校各族师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和推普志愿活动,坚持把语言文字工作从校园向社会延伸,力所能及提升昌吉州、南疆六县市等地方少数民族教师和务工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助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贡献昌吉学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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