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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昌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发布日期:2025-10-17 浏览量:

10月16日,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乌鲁木齐市隆重召开。大会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对近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与个人予以表彰,昌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作为新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每5年评选一次,需经各地各行业领域层层推荐、严格遴选,最终由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荣誉,具有极高的权威性与代表性。本次大会共表彰100个模范集体、197名模范个人,昌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此殊荣,既是对学院全体师生深耕民族团结教育实践、做实做细创建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昌吉学院长期以来以系统化思维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扎实成效的有力印证。这份荣誉凝聚着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奋斗汗水,更承载着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是属于整个昌吉学院的集体荣光。

下一步,昌吉学院将以此次表彰为重要契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决扛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政治责任,深刻把握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意义。学校将持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形、有感、有效融入办学治校各环节、教书育人全过程,切实提升服务新疆区域发展的能力,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昌吉学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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