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学院设备退还增值税业务代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昌吉学院提供设备退还增值税业务代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学院设备退还增值税业务代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学院设备退还增值税业务代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16日10时00分到2026年4月22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之日)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2套,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7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
七、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代理委托方2019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采购设备退还增值税业务,退还增值税业务需在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供应商未能在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退还增值税业务,委托人未收到退税款,委托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学院
地址: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
联系人:齐老师
电话:0994-233341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柴敏
电话:18809946210
十、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为准: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70df3e01-7e9d-477d-a2b3-16730e17495a&inpvalue=%E6%98%8C%E5%90%89%E5%AD%A6%E9%99%A2&dataSource=0&tender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