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昌吉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昌院校发〔2022〕72号)第三章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学生到达学籍管理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毕业者视该生为自动退学,2018级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经研究决定,拟对2026年1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予以学籍预警(名单详见附件)。
对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尚未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我院将按照学籍清理相关工作规定对其进行取消学籍处理。请临期学生予以重视,学习中如有疑问及时与班主任或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联系。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成人教育科联系电话:0994-2514870
昌吉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