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昌吉学院学生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按期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我院拟对2026级逾期未报到的20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名单。
公示期: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成人教育科反映。
联系电话:0994-2514870
昌吉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