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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网站管理暂行条例

作者:   时间:2023-10-11   点击数:


昌吉学院校园网主页系统是学院直接对外交流和宣传的信息媒体,是学院综合形象和精神面貌的窗口。为此,为了加强校园网主页系统信息的正常发布,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依照《昌吉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校园网主页系统是全校性的主页,由学院根据“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实时更新,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维护。

二、校园网主页系统采取三级结构,即学院总主页、各二级分院与职能部门主页、以及专题主页。学校总主页信息由学院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负责汇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制作和上网发布;各二级分院与职能部门主页信息由各授权部门自行组稿、制作、发布以及管理与更新;专题主页信息由专题涉及职能部门自行组稿、制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及发布。

三、网络与信息中心受学院委托,负责校园网主页系统各项管理,及时解决运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和主页信息管理员培训工作。学校委托网络与信息中心对校园网主页系统进行严格管理,制定保证学校主页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采取技术手段对部分校内发布信息与对外发布信息分离。党委宣传部信息安全员,监督主页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学院的安全。

四、校园网主页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和主页信息管理员应遵守本管理条例。各级主页信息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由1名负责人分管主页信息工作,另设12名主页信息管理员,在保证主页信息正确、及时和健康的情况下,做好本部门信息组稿、审核、制作、发布、管理和更新工作。为了加强主页系统的监督与管理,各级主页信息栏目均署名部门主页信息员姓名和最后更新时间,并保存好有关信息资料备查。

五、本管理条例解释权限为网络与信息中心。




昌吉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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