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队伍培养培训制度措施
实验教学中心通过校内业务培训、外送学习进修、参加学术交流等方式,提高现有实验教学队伍的业务素质;通过调整实验中心的分配机制,吸引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和水平高的教师到实验中心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构建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作风务实的高水平的实验教学师资队伍,通过引进、培养和学习的方式,逐步提升实验教学队伍的整体水平,每年引进1-2名硕士,充实实验教学队伍。
为了建设高水平的实验教学队伍,学院对加强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1、中心每年选派1-2名中实验教师到企业学习考察;
2、每年引进1-2名硕士毕业生作为专职实验教师,且要求所有新任教师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半年的岗前培训,然后到工程单位进行为期半年的现场实习锻炼;
3、加强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同时每年邀请专家来中心讲座和学术交流;
4、针对中心更新的实验仪器设备开展专项实验队伍培训。
5、对每位新来的青年教师由中心指定一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对每位新调入的实验技术人员,由中心指定一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验室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制订培养计划,进行1-2年的具体教学指导。
6、学校需推行实验教师岗位聘任制,明确规定了各个岗位的条件、职责和待遇,鼓励高层次、高水平的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工作。
7、通过教学、科研梯队的传、帮、带作用,承担和参加各级各类科研和教改项目,以及短期脱产培训等方式全
面培养和锻炼队伍,不断提高实验人员的实验技能、教学科研水平及整体素质。
8、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校级重点实验室拿出一定资金资助实验团队建设。
9、学校规定实验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在晋升职称与竞争上岗中给予充分体现。
10、重点学科实验室和跨学科的大型实验室要由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学术带头人,并组建结构合理的梯队。
同时,学校已制定了《昌吉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昌吉学院教师在职学习进修管理办法》《昌吉学院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昌吉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昌吉学院银铃教师管理办法》《昌吉学院同职级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昌吉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昌吉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昌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昌吉学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问责实施细则》《昌吉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制度进行队伍培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