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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中心运行措施和管理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3-28

中心运行制度总措施

中心通过规范实验课程设置、教学流程、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经费支持等环节,保障实验教学秩序井然,提升效率,不断优化实验资源配置,避免浪费,提高设备利用率,不断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降低实验事故风险,保障师生安全。同时,各种制度的建立为实验教学提供明确指导和统一规范,确保教学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提升教学规范性和一致性;促进实验教学中心持续改进,通过制度执行中的反馈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优化调整,推动实验教学理念和方法的创新;增强实验教学中心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实验教学中心质量保障的重要标志,有助于提升中心运行质量,同时为实验教学评估和质量认证提供有力支持,助力中心通过相关认证,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中心从以下五个方面两个层面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及办法等:

(一)教学管理方面:

《昌吉学院实验室安全守则》、《昌吉学院学生实验守则》、《昌吉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实施细则》、《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昌吉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昌吉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昌吉学院实验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学生实验守则(修改)》、《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物理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实验室工作档案基本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主任岗位责任制》、《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保管员岗位责任制》、《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实验员岗位责任制》、《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条例》等等。

(二)设备管理方面:

《昌吉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昌吉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昌吉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昌吉学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昌吉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昌吉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昌吉学院实验室专管共用管理暂行办法》、《昌吉学院教室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昌吉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昌吉学院小型项目维修管理办法》、《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仪器维修制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管理制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大型仪器管理及维护工作量认定方法》、《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大型仪器管理及维护制度》等等。

(三)安全管理方面:

《昌吉学院四级值班工作制度》《昌吉学院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昌吉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昌吉学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试行)》《昌吉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昌吉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科研平台管理制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科研药品管理制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条例》、《昌吉学院研究生导师安全管理责任书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防盗抢、防破坏、防火应急预案》、《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五双管理制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等。

(四)人员管理方面:

《昌吉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昌吉学院教师在职学习进修管理办法》《昌吉学院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昌吉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昌吉学院银铃教师管理办法》《昌吉学院同职级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昌吉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昌吉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昌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昌吉学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问责实施细则》《昌吉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等等。

(五)经费管理与投入方面:

《昌吉学院经费审批管理办法》、《昌吉学院预算管理办法》、《昌吉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昌吉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昌吉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昌吉学院小型项目维修管理办法》等等


中心实验管理制度汇编

中心实验楼消防安全制度

一、积极宣传,认真学习《消防法》,定期加强教职工和学生防火安全意识的教育,确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配合消防部门防火安全检查,保证楼道消防设施完好,配件齐全,使用可靠。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加强用电管理,增设各种安全设施,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电和改装用电设备。

四、楼道及各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标准进行电力配给。

五、实验室用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泄漏。严格遵循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细则。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储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六、无火情时严禁私自使用消防用水用电设施,消防设施的配给和摆放应严格遵循国家建筑消防制度的相关规定,达到消防设施安全使用面积的要求。

七、消防器材应专人管理,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消防器材的数目和随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消防器材的配置性、完整度)。

八、发现火情应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及时扑救,如因责任人渎职引起火灾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实验室是学校进行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均属国有资产,做好实验室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是师生员工的重要职责。

十、全系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定期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爱护消防器材,增强消防意识的教育

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均属国家财产,是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的必备条件,为加强对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维护仪器设备的完好、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以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实验仪器设备配置和采购,由实验室根据《专业实验教学大纲》及所开设实验项目确定,经系领导组织论证选型,由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组织采购。

二、仪器、设备的入库及出库,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关于仪器设备入库验收及出库制度》的有关条款。

三、仪器、设备一经出库,即由专人负责保管、维护、使用,使用前应根据该仪器使用说明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并将有关内容事项纳入实验教材,对照仪器作详细正确的讲解,使学生在实验中能正确操作,避免损坏。

四、保证仪器设备完好,如有损坏,验技术人员应配合任课老师,查清责任原因,填写《仪器损坏处理意见表》,报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工具若发生丢失事件,应由实验技术人员,任课老师,协同追回;无法追回的,实验班级承担仪器设备原值的70%赔偿金,其余30%由任课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承担。

六、实验室发生偷窃事件,有关实验人员一经发现,应先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本系及实验室领导,并转报校保卫科,在有关保卫人员进行取证后,方可在保卫科协助下对被盗仪器、设备进行清理登记,填表立案,报学校设备管理部门查清责任后进行消帐处理。

七、仪器设备使用期满,丧失效能,或者因重大事故造成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应由各专业实验室技术人员提交书面报告,交实验 室组织专人鉴定,确属报损报废的应填写《大学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申请表》,按学校有关《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变价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仪器设备借出、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

为了加增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仪器设备的借出

l、学校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之间应协商借用,各系之间借用应经系主任批准,方能使用,借用单位要妥善保管爱护使用,准时归还,仪器设备借出和收回时,双方应共同检验,以便分清责任。

2、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除外),一律由各系接待,经系主任批准借出,借用单位必须出具借据,并支付押金,归还时,经检查完好后,抽回原借据,并交付一定的出租费,若有损坏,还应根据不同情况交付赔损费。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

l、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怠忽职务或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当事人应认真的查清责任,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2、由于被窃而发生仪器设备的丢失,应立即向系领导汇报,校保卫科备案,及时清点遗失物质,填写报失报告,待情况查清后,进行处理。

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

1、凡属下列原因之一而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负赔偿责任。不遵守制度,反操作规程,以造成事故者;不按制度或未经单位领导批准,擅自使用,拆卸仪器设备者。工作失职,不负责任,保管不善者。

2、凡属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失,确实难于避免的。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成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作用时发生的损坏。经批准,试用或检修,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仍末能避免的损坏。

四、赔偿处理办法

l、对单价200元以下使用期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要按价值的60%赔偿。

2、对单价2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应按:

①损坏丢失零配件的,按零配件价值赔偿。

②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按修理费赔偿。

③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还能使用,按价值40%赔偿。

3、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责任的,应根据

每个人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承担赔偿费。

中心实验室仪器维修制度

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均属国家财产,是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的必备条件,为加强对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维护仪器设备的完好、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以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各基础实验室根据实验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了解仪器设备的完好和老损状况,查清损坏故障原因,提出仪器维修维修方案和所须更换元件品种、数量、维修工时上缴部门领导审批后及时修复。

二、如在实验中出现人为或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故障,须查清受损部件、损耗金额,填报损坏仪器赔损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及时修复,并由责任人赔偿一定的元件材料款。

三、各基础实验室仪器维修后,应及时填写仪器设备维修单,根据仪器设备编号并在设备资产设备卡片中建立维修档案。

四、仪器老损设备无法修复的,经部门领导组织人员全面核查确认后,可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五、损坏设备维修元件短缺,可联系厂家采购配件,对维修技术难度较大的,可集中人员抢修或送往维修点修理,要尽可能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贵重、精密实验设备管理制度

一、大型贵重、精密实验设备管理工作原则

(1) 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配套、发展特色以及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2) 为保证贵重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必须配备相应层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员要相对稳定。

(3) 要发扬勤俭办事业的精神,凡工作量不大,能通过协作解决的,一般不予购置,凡国内产品技术指标满足要求的,不进口国外产品。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积极开展有偿服务,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

二、大型贵重、精密实验设备的界定

(1) 单价在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2) 单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十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见附件)。单价不足人民币十万元,但属于有关部委明确规定的、属精密、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

(3)凡单价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五万元,外币折合美元八千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4)单台(件)价格虽不足五万元(八千美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人民五万元(八千美元)的仪器设备。

三、大型贵重、精密实验设备管理细则

(1)学校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物品数量多、价值大,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条件。为确保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教学设备科及档案管管理部门建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档案工作,归档资料主要包括:

1.设备购置申请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验收报告等原始资料。

2.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履历表。

3.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维修、保养等管理资料。

4.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移交手续凭证。

(3)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物品包括教学科研仪器、电化教学设备、音像设备、贵重物品、稀贵金属、计算机等精密、贵重、专用、稀有、有重要纪念意义或有重要用途的仪器、设备、物品等。凡有上述东西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安全。

(4)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物品等要有专库、专柜或专人保管,严格的管理制度,有详细进行操作使用登记和进出库登记,定期检查运行情况和核对种类、数量等。所在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物品等存放场所要有牢靠的防盗措施,房间必须有坚固的门窗护栏,贵重物品和稀贵金属要有坚实的保险柜存放,有条件时应加装防盗报警器。

(6)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物品等的存放场所,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并有紧急处置方案。精密贵重仪器应配备气体灭火器,或根据情况配备气体灭火推车。

(7)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物品放置的场所,使用的电源线路、灯具、其他用电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专门设计、施工、验收,并保证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拉乱接电源和私自安装用电器。使用明火要按规定进行审批。

(8)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物品的放置场所,其他人员需进入场所,应将其姓名、单位、操作时间认真进行登记。管理人员应对接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物品等的外来人员随时监控。发现有可疑情况应及时与保卫部门联系。

(9)系里的实验室在接待参观者后均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防止被盗、丢失、损坏等。

(10)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物品的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严格执行制度,确保了安全,并作出重要贡献者,应给予奖励;因失职造成损失者,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将按法律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由物理系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2)每台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制定操作规程,规程应上墙,同时到设备科领取精密仪器使用情况登记本,随时记录使用、维修情况,定期检修,以保持仪器性能完好。

(13)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根据以上记录查找原因及时维修并作详细记录。

由于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经费由学校单列统一控制,维修时需报学院后,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由设备科同意后方可维修。有重大故障损坏,要向设备科写出报告,如记录不全,查不出原因,应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

中心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一、凡价值在200元以下,耐用年限为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仪表、工具、量具等均属低值时用品。

二、低值耐用品购置应根据实验教学需要,由各专业实验室提出配置计划,报实验室审核,经系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配置。

三、库房应建立低值时用品帐目,严格出入库手续,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登记卡,做到帐卡物相等。

四、低值耐用品的配置应根据各专业实验室计划分期配备,直至配齐。配齐后除新增实验项目要计划增补外,原则上不再补配,若发生损坏,丢失现象要严格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低值耐用品每学期清理一次,对损坏、丢失已作处理的要提出补充计划,由实验室统—来的配备。

六、低值耐用品原则上采用交旧领新的办法,将已作赔偿处理的仪器设备残体交实验室库房统一保管,残体的处理权由校设备科决定。

七、实验室每学期对各专业实验室低值耐用品清理情况整理汇总后上报校设备科消帐备案。

中心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另耗品)属实验准备工作及学生实验过程中使用的不可回收再用的一次性物品。对于另耗品的使用应本着有计划、有目的、物尽其用。力求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努力做好计划采购,管理使用工作,尽量提高其使用效率,降低单个实验的成本。为合理使用另耗品,现对另耗品的管理、使用做如下规定,望严格执行。

一、各实验室必须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提出下学期所需另耗品计划。由库房保管统一记录,做出采购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定后统一采购。统一管理。

二、另耗品应设专柜分类保管。各类另耗品在正常情况下,应有1.5、2.5倍的存贮余量。

三、另耗品入库、出库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认真填写领料单。不得冒领、超领,更不能以任何理由选人或私用。

四、为确保另耗品能够在实验中充分发挥作用,对部分可回收废旧物品的另耗品应采用交旧领新的办法。

五、每学期结束时,库房应对各实验室另耗品使用情况汇总公布,并对库房另耗品进行清理盘点。

六、属实验仪器的维修改进,革新自制等所需元器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告,等方案审定后方可如数供给。并不计入该实验室另耗品数。

七、各实验室应本着勤俭节的原则,对另耗品的使用做到实事求是,物尽其用。

中心仪器设备入库验收及出库制度

一、新购设备入库前由有关人员开箱验收并填写验收单,未经验收的仪器不得入库,更不能便入使用。

二、验收后的仪器,以装箱单为依据填写固定资产要记卡,要求所有附件都要登记。

三、对实验设备,应按统一编号方法进行编号,未经编号的仪器不得出库。

四、随机所带文件资料除交一份给有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余全部装袋存档,外借须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收回。

五、对采购仪器设备要尽快做好以下工作,下发有关实验室投入使用,尽量缩短库存时同。

中心工作档案基本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教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提高教学实验室

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和教学实验室信息、数据收集的质量,同时为建立真实、全面的存档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实验室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室名称、编号、面积、房间号。

2.实验室改革与主要特色:包括实验人员发表的论文数和获奖情况;实验教

学改革情况;编写实验教材的情况,实验室的投资与效益评价等。

3.实验教学基本信息: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授课计划和执行情

况,以及有关实验教学的文件资料包括:实验室教学任务书、实验授课计划表、实验项目卡、实验教学评价表、学生实验、预习情况登记表等。

4.仪器设备基本信息:包括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帐、卡、物文字资料和技术资料,设备配置清单及状况、更新情况、利用率、完好率,仪器使用维修记录、设备领用和材料消耗记录,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效益评价等。

5.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室主任和各类人员(包括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情况、人数统计、组成、结构及变动情况。

6.其它基本信息:实验室管理的各类文件、制度,实验室发展规划,

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研究的有关论文、成果鉴定证书,实验室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事故处理材料以及系(院)布置的临时任务完成情况。

二、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1.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验室

工作的专职人员、教师和研究人员,都必须履行向信息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义务和责任。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各类记录,如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安全

检查表格等,并收集有关资料。

3.做好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记录,以利于人员考核材料的积累,

认真填写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为基本信息的收集提供更为全面的原始依据。

(一)各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内容主要为:

1、实验室中长期应该保存的信息资料

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实验室项目批准建设通知书

实验室管理项目任务书

实验室项目建设验收报告

实验项目卡

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2、每学期需有系院统一保存的信息

(1)实验教学任务通知书

(2)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

(3)实验情况登记表

(4)实验课教师实验教案

(5)学生实验报告

(6)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7)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8)实验考查、考试试卷

(9)学生成绩登记册

(10)教师实验评价表

(11)学生实验评价表

(12)实验室效益评价表

(13)其它

按《昌吉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的要求,其它内容由系(院)统一收集。

三、基本信息的上报及管理

1. 学院对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为学院的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或相关院系领导负责,专人管理。

2. 各院系必须于每学期初收集《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学期末收集实验相关的教学基本信息,仪器设备基本信息,人员基本情况等其它信息,并分室装订成册,并将本部门的实验基本信息收集工作的情况上报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

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和仪器设备的整洁卫生。及时关闭门窗、电源做好防盗、防水、防火、防污染工作。

二、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及时清理设备,保证账务相符,每次实验结束,检查仪器设备完好和工具齐全情况,及时填写实验相关信息。

三、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勤检勤修实验设备,预防工具仪表的丢失及不正常设备损坏现象的发生,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教学。

四、原则上不能向外租借各种仪器,工具等器材,特殊情况下,通过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租借。

五、坚持爱集体,爱岗位,爱实验室的工作态度,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实验消耗品,禁止不必要的浪费。

六、必须熟悉实验室有关规定,遵守实验规则。配合实验指导老师按时完成实验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按要求填写实验纪录,坚持实验课时在岗服务积极解决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七、工作人员、学生均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情况,主动协助有关人员查明事故的原因,填写事故报告单,上报上机部门,严禁隐情不报。

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校实验室是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实验教师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安排。

二、每次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熟悉实验设备和实验步骤。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打闹。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三、爱护设备,使用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擅自拆卸仪表设备,严禁将器设备工具拿出室外或更换位置。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不得随意将实验室的物品带出实验室外。

四、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总配电箱未经教师许可不准合(开)闸刀或更换保险,本组间在接通电源时应相互告知。实验线路接好后应认真检查,并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接通电源,电源接通后,不要手触裸露带电部分,改线、拆线均应断电(电容应放电)离开实验室应断开电源。

五、实验中应按实验指导或给定范围调节参数量值,实验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断开电源,报告指导老师。

六、实验完毕后,需整理实验设备,打扫实验室卫生,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及时完成和上交实验报告。

七、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设备,私自拆卸设备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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