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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关于申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节能降碳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7日 10:15 浏览量: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节能降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加强政策储备,强化决策支撑,自治区发改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及要点

(一)节能方面

借鉴其他省区市节能降碳工作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区节能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瓶颈,研究提出电力、石化、化工、有色金属、钢铁、建材等分行业节能降碳主要工作路径,服务推动我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二)降碳方面

研究不同资源禀赋地(州、市)碳排放结构、碳减排潜力等(以单个地或州、市为例),探索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法;以典型工业园区为例,研究低碳(近零碳)园区实施路径;梳理我区重点工业产品、能源产品碳排放强度,提出重点工业和能源产品碳排放管理措施建议;研究构建“电—碳”模型,建立碳排放动态监测及快报机制;聚焦我区优势工业产品,探索开展碳足迹核查;研究煤制油、煤制气等产业与CCUS耦合发展路径等。

(三)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梳理总结我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现状,针对我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出政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或实践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报科研处初审合格后盖章刻盘后上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4月18日。

(三)请将课题负责人近五年相关研究简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材料附在《申报书》中一并报送。

(四)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注明“本项研究得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给予入选课题经费资助。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9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48月初提交研究成果(含电子版),95日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联系人:高阳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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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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