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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关于推荐昌吉州社科专家人才信息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18:56 浏览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昌吉州十二届历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州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理论研究和社科普及人才作用,拟对昌吉州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队伍进行分类摸底统计,建立专家人才信息库,现将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对全州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摸底统计,准确掌握我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和资源,健全我州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信息库,从中挖掘一批学术交流、社科普及、基层调研、决策咨询专家,形成一支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人才在我州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二、报送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二) 学术方向正确,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个面向”,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三) 州社科理论研究(专家)人才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主要包括:大专院校、党校、党政部门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员,社科、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相关专业学习、研究和实践的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四) 州社科普及人才应当在社科普及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行业领域认同度较高,参与到社科工作的拍摄、作品创作、宣讲及演讲等,宣传推广作用发挥显著,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做好宣传普及工作;

2. 依托所在单位成立各类人才工作室(有单位公示文件),具有硕士学位兼中级职称,可以带动团队以文字、视频、绘画、动漫等形式开展社科普及创作;或兼任文化顾问,为地方创新创业发展做出贡献(有聘书),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 已成为“声动庭州”、“理响社科”宣讲团成员。

三、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6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对所属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及相关社科普及人才进行统一摸底统计,认真核实学位和职称等条件,认真填写《州社科理论研究(专家)人才登记表》(附件1)、《昌吉州社科普及宣传人才登记表》(附件2)和《昌吉州社科专家学者和普及人才队伍信息汇总表》(附件3),将所有附件电子版,附件1、2纸质版(1份、不盖章),附件3 盖章扫描件报送至科研处213室。

2. 昌吉州社科联将对各单位报送信息审核后,进行统一录入,建立州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专家学者和社科普及人才信息库。

3. 昌吉州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专家学者和社科普及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本次录入信息结束后的新进人员,应当及时填写信息登记表上报。

 

联系人 : 唐利华  

  

 附件:1.《州社科理论研究(专家)人才登记表》

 2.《昌吉州社科普及宣传人才登记表》

 3.《昌吉州社科专家学者和普及人才队伍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4-2348148

邮编:831100

地址: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