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和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的体系化研究和学理化阐释,深化妇女儿童与家庭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切实推动全区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发展,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自治区妇联拟开展“庆祝新疆成立70周年:新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伟大成就与进展”征文活动,介绍新疆解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妇女事业发展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现诚邀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广泛参与征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校、相关研究机构等开展妇女儿童及家庭领域理论研究的人员、妇联系统领导干部及新疆妇女研究会会员。
二、征文主题及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诠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妇女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讲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中国故事,讲好新疆妇女故事,为新疆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一)征文主题具体参考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妇女与健康
2.妇女与教育
3.妇女与经济
4.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5.妇女与社会保障
6.妇女与家庭建设
7.妇女与环境
8.妇女与法律
9.妇女儿童与家庭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围绕征文主题,题目自拟,全面总结我区在推动妇女儿童和家庭事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成效启示,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积极探索引领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报送要求
文章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等。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兼顾学术性与可读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字数3000及以上。可以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适当插入历史照片、数据图表等辅助材料,增强可读性和可视性。
三、时间安排
1.征文启动阶段(4月):发布征文通知,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稿件。
2.稿件提交阶段(7月31日前):投稿人围绕主题提交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咨政报告。
3.成果展示阶段(9月底):如入选,论文作者将被邀请参加成果展示会并作交流发言。
4.成果结集成册阶段(9月-10月):依据创新性、实践性、学术价值等标准筛选整理,形成论文集。
四、评审与成果运用
自治区妇女事业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匿名评审、择优评奖的方式进行。文稿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文稿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优秀稿件汇编成册,形成论文集,提交自治区妇联党组。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征文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紧扣时代发展,观点鲜明,学风文风端正,学术规范严谨。
3.征文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发表的作品,严禁抄袭。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著作权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
4.征文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研究方法,采用学术论文的范式,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性的原创观点,字数要求3000字及以上。
5.论文写作格式及摘要符合征文具体要求(见附件1)。
6.请于7月20日之前将征文回执(见附件2)、昌吉学院科研项目政审表及正式文稿发送至科研处热依拉老师,邮件主题:2025年征文活动一作者姓名一联系方式。
7.征文活动结束后,自治区妇联将邀请相关专家甄选来稿,于9月1日之前通知作者,对研究质量高的论文作者择优推荐参加相关活动。
8.联系人:科研处 热依拉 电话:0994-2348148
附件:
1.征文格式
2.征文回执
3.昌吉学院科研项目政审表
科研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