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预防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保障学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宣传科研诚信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提升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重要性的认知,树立“诚信为本”的科研价值观,强调严防触碰科研诚信红线,将科研诚信内化为科研人员的行为准则,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
三、活动形式
(一)学习关于“科研诚信”的相关文件精神
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政策学习。各学院、科研平台需组织师生深入学习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政策法规,重点解读科研失信行为的界定、处理规则及科技伦理要求。
(二)加强科研学术诚信专题宣传教育
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典型案例学习。各学院、科研平台结合典型案例,通过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剖析学术不端造成的严重后果,以案释法,以案明规,推动科研诚信意识、科技向善意识深入人心,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
(三)签订《昌吉学院学术诚信承诺书》
全面实行学术诚信承诺制度,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的教师签订《昌吉学院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式两份,各单位、承诺人各留存一份,达到凝聚坚守学术诚信的共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诚信学术氛围。
(四)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活动
各单位从通知下发之日起,组织开展科研学术行为和科研成果自查自纠专项活动,自查对象包括所有参与科研活动和发表论文的教职工;自查学术成果主要包括论文、著作、专利、科研项目(按期结项)、科研获奖、科技成果等,纠正学术不端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科研平台要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须牵头组织学习研讨,推动制度落实,确保活动覆盖全体师生。
(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基层组织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深化和拓展本次教育活动的效果。请于2025年5月22日前,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记录、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承诺书等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钉钉至科研处热依拉。
附件1:昌吉学院学术诚信承诺书
附件2:科研诚信专题专题教育总结报告
附件3:科研诚信专题专题教育相关学习材料
科研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