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快推动自治区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根据《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的通知》(国数综科基〔2025〕70号)要求,总结各地区、各领域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运营和应用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遴选推广先进做法,供各方借鉴参考,自治区教育厅现组织开展自治区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具体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个主体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支持相关行业的链主单位、第三方服务商等主体申报。中央企业在地方的分支机构,统一从中央企业报送案例。
(二)征集方向。面向建设方、服务方、应用方、平台运营方等重要相关方,征集高质量数据集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运营、应用、技术研发、生态构建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典型实践。
(三)案例要求。案例应为已实施完成的实践成果,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合规性和成效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鼓励与数据标注基地、行业链主等单位协同联动,突出数据集建设与模型应用协同发展成果。案例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请相关单位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按照《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见附件)编写申报书,及必要的案例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修改申报书格式,需突出案例特点、应用成效和推广价值,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尽量用可量化指标描述,案例篇幅不超过3000字。证明材料可包括技术先进性证明、建设运营成熟度证明、专家技术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
(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若推荐2个及以上案例,需明确推荐顺序。推荐单位应当严格把关,确保案例合规、真实,材料完整、可公开。
(三)材料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11:00。包括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步发送电子版(包含可编辑版和PDF版),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利华
附件: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
科研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