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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

昌院党办发〔2024〕22号 关于开展师德失范案例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7日 16:37 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发挥师德失范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规范职业行为,严守师德底线,现就组织开展师德失范案例警示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28日-6月5日

二、学习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的重要论述,围绕教育部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集体学习、座谈交流、专题讨论、承诺践诺等方式开展学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落实好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亮明对师德违规“零容忍”、严惩师德违规行为的坚定态度,拓展学习践行的实践路径,推进形成师德师风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按照学习教育要求,以案为鉴知敬畏,严明师德行为底线,以案促改强师德,分析研判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与风险点,建台账、列清单,划“红线”、守“底线”、筑“防线”,把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相结合,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确保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三)积极动员,压实责任。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压实师德建设责任,引导广大教师增强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教书育人的初心正道,强化立德树人责任,不断涵养高尚师德,进一步提升育人能力,为推进学校具有区域特色的新疆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四)强化落实,及时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落细相关工作要求,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含图片资料)、心得体会(选取2-3份)、建章立制情况等于2024年6月7日前报明德楼208办公室。

附件: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三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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