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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我校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暨研究生导师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9日 18:35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持续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1月15日,学校组织召开研究生导师培训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赛福丁·阿不拉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特邀原新疆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于炯教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做专题培训研究生处处长王娟在会上作研究生教育总体情况及导师队伍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于炯教授从学位法的立法背景、整体框架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对《学位法》与原《学位条例》进行了比较,重点讲解了学位法的核心条款,包括学位授予单位的职责、学位申请与授予的程序等,为学校依法行政和导师在学位授予过程中依法依规指导学生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并结合一些案例对《学位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提醒。

指出,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进入数量和质量共同快速增长的阶段,《学位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学位制度走向成熟。《学位法》作为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为我国加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提高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王娟处长在作报告时表示,为加快优化学科专业建设,构建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我校在重点学科建设、新一轮拟新增学位点申报、博士点培育等方面已提前布局,着手规划。同时,针对已获批学位点,我校将持续加强内涵建设,以强化导师队伍建设为抓手,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最后由赛福丁·阿不拉副校长作总结讲话指出,研究生教育是教育、科技、人才的关键载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他希望全体导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教育家精神,切实担负起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学习,全面提升导师职业素养,准确把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规律,注重分类培养,提升育人能力与水平;做到以德立身、立德立学、以德施教,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责任人、引路人和知心人。

此次培训得到了全体研究生导师的积极响应与热情参与,为与会导师提供了深刻的思想启迪,帮助研究生导师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研究生教育的新形势、新任务与新要求,提供了实用的指导策略与操作路径,让研究生导师们在角色定位、职责履行、指导方法等方面有了全新的认识与提升,更好地履行导师职责、促进学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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